【活動訊息】金門縣環境保護局「影 爆.真相」環境教育電欣賞活動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本活動訂本局大會議室辦理4小時課程共4梯次,每梯次以50人為限,各梯次日期數間如下:

(一)第一梯次:1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30。

(二)第二梯次: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30。

(三)第三梯次:1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30。

(四)第四梯次: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7:30。

三、參與活動人員將核予111年環境教育時數4小時,並建請貴單位給予參加人員公假半日;報名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先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帳號,註冊登錄帳號完成後,回首頁至學習資訊-其它活動-進階查詢-上課地區選金門縣進入,再點選本項活動即可報名參加。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如活動當天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請勿前往參加,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另本局停車空間有限,請多利用共乘方式前來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