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業經交通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30日以交路字第1115010683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交通部111年7月30日交路字第11150106833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協助公告與宣導,尤以校外教學搭乘大型車輛與遊覽車時須實施逃生演練與宣導繫妥安全帶,行駛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時領隊請確實檢查所有乘客是否依規定繫妥安 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