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轉知教育部請各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主旨:轉知教育部請各校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4295號函辦理。
二、有關近日某國小於非合法之露營場地舉辦露營活動。為充分保障學生權益,請於舉辦學生參與之活動時,應慎選合法場地,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 另為提醒民眾於合法露營場從事露營活動,交通部觀光局業於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區查詢專區(網址:https://gis.tbroc.gov.tw/TTE/legal.jsp)公開揭露合法露營場資訊,以利民眾查詢及確保從事露營活動安全,請善用前揭查詢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