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3條修正

主旨: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3條修正案業經行政院、考試院及監察院於111年10月13日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說明:依據法務部111年10月19日法授廉財字第1110005849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