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主旨:轉知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請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8348號函轉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110年4月15日(110)菁師字第11000000011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110年4月19日(星期一)起至7月1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