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修正發布_1110919

主旨:轉知教育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34188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9月1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34188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張維倫視察(聯絡電話:02-877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