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4點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00159353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0015935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