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門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再申訴案件評議要點修正_113.11.01

主旨:轉知縣府修正之「金門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再申訴案件評議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縣府113年6月25日府教督字第113002588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