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113年
10月修訂),請貴單位善加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
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10月14日社家障字第
1130761815號函辦理(原函影附)。
二、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衛福部社家署依據各部會、地方
政府及身心障礙團體建議修正旨揭參考指引,並增訂身心
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請貴單位於辦理會
議或活動時,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並協助廣為周知。
三、旨揭指引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
(https://crpd.sfaa.gov.tw/)/首頁/宣導專區。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江逸羣先生,02-2653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