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金門縣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份2場次環境教育活動

主旨:金門縣環境保護局訂於113年9月份辦理2場次環境教育活動,請尚未完成年度環境教育課程4小時人員踴躍參加。
說明:
一、 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 本月辦理環境教育課程每梯次以30人為限,額滿為止。
三、 課程名稱、日期及報名期限等相關資料如附件,請參閱。
四、 參與活動人員將核予113年環境教育時數4小時;報名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方式如附件請參閱),參加人員請於當天課程開始前於環保局大會議室完成報到。
五、 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水杯、穿著輕便服裝,若因天候因素取消另以電話//Email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