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對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補(捐)助要點

主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訂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對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補(捐)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4月12日環循綜字第113610735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