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發布_113.03.06

主旨:「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