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火災及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正_113.01.11

主旨:轉知內政部修正「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暨修正內容對照表。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3年3月1日內授消字第1131600865號函暨縣府113年3月4日府消救字第1130018400號函辦理。
二、因每 2 年應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政部爰配合修訂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爆炸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詳如修正草案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