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發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3條_112.12.29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2年12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1706號令,修正發布「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3條。
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199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