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施行_112.06.30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3項、第9項及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該條例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核定自112年6月30日施行。
說明:依教育部112年7月3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64292號函及行政院112年6月28日院臺交字第1121027631B號函辦理。